治理网络污秽难在何处
林阳 祝智庭/文
从“9.11”事件引发国家安全问题讨论,到非典肆虐促成人们关注公共卫生安全,安全已成近期热门话题,这不禁让人想到在当前中国网络教育建设中日益突现的网络教育信息安全问题。
不久前,辽宁省锦州渤海大学30岁的教师王吉鹏发表了一篇《网站CEO的下一个称呼——老鸨》的文章,在互联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文章揭露了在商业利益的诱惑下,一批商业网站正涉嫌从事色情内容经营的事实,并且将批评的矛头直接指向了国内几家著名的门户网站。这篇文章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网络色情问题前所未有的关注,很多人将其称为中国民间反对网络色情的檄文。此事更使我国治理网络污秽及网络教育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及其舆论关注的焦点。
截至2003年6月底我国网民人数已达6800万,其中30岁以下占73.4%。团中央等部门的调查显示,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它增强了青少年与外界的交流,但网上一些不良内容也极易对青少年造成伤害。这突出表现在许多青少年上网浏览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沉迷于低级、庸俗的网上聊天等,长此以往必然对其身心造成严重伤害。青少年不仅是网上不良内容的受害者,有时也会成为散布网上不良内容的罪犯。
互联网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青少年的危害已引起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早在2001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就运用法律保障和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举办法制讲座,江泽民总书记主持讲座并做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对互联网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互联网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200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也指出:
“要加大网上正面宣传和管理工作的力度,鼓励发布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防止反动、迷信、淫秽、庸俗等不良内容通过网络传播。要引导网络机构和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道德意识,共同建设网络文明。”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www.celtsc.edu.cn)设立了网络教育内容分级的跟踪研究课题。笔者对中国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体系的现状与未来进行了大量研究,也有了更多的忧思。
传统司法面临严峻挑战
总的说来,当前我我国信息化教育安全防范体系由政策法规、社会教育和防范技术三部分构成,如图1所示。
国外对网络犯罪的研究已久,出现了诸如《网络法》这样专门针对网络规范的法律。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犯罪的法律,现在对于网络犯罪处罚依据的是《刑法》、《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由于没有系统集中的规范,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不少困难。目前亟待出台一部中国的《网络法》,制订适合本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游戏规则,就信息的发布和监管作出相应规范。
网络无国界,传统司法面临严峻挑战。当前如何加强全球合作,制订网上行为规范,打击跨国犯罪,成为国际法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例如欧洲议会目前正在起草一份《网络犯罪国际公约》,期望更为有效的国际合作。但这种全球合作也面临诸多困难:
首先,是政治制度、经济条件、文化习俗等的不同,造成了各国在对不良内容的界定上存在很大差异。譬如在“儿童色情”这一问题上,各国对于“儿童的定义”、“色情的定义”、“色情的形式”等都存在分歧。其次,各国在管理网上不良内容上存在很大差异。譬如“犯罪人必须在管辖地还是犯罪行为必须在管辖地”、“受害者必须在管辖地吗”等都有各自不同的规定。第三,各国对网上不良内容是否进行监管存在两种选择,对网上不良内容何时进行监管存在时间差。例如日本直到1999年才对儿童色情作出了解释,并规定严禁散布、贩卖和展示,而此前日本一直是儿童色情的集散地。由于对网上不良内容监管的时空差异,同时又没有相应的国际法来规范因特网,使得目前大多国家只能对网络色情业采取堵而无法彻底打击其源头——因特网内容提供商,这给网络色情业肆虐留埋下了祸根。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中国法律界需要加强与国际同行的交流协作,以利推动我国这方面司法规范的制定和司法实践。
监管误区法律盲点突现
中国的互联网服务属于电信范畴,随着2001年末中国加入WTO,中国的电信市场也将逐步放开,届时如何对中国的互联网业进行管理是我国所面临的一个课题。在我国的入世承诺中,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既涉及ISP,又涉及ICP。对增值电信,国际上还未形成明确界定,但各国也都很关注,而WTO正式成员市场开放程度与其承诺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差异。因此,因地制宜,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的开放政策完全符合国际惯例。
比如,一直以来我国打击网络色情都存在一个误区,把网上内容传递的下游作为监管的重点,我们所见所闻的都是某地又取缔了一批管理不善的网吧等方面新闻。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仍在沿用传统的法律观点,对于网络犯罪主体的界定还有待进一步明晰。当前我国法律认为,网吧管理者参与网上不良内容的传播,从而违反了法律。虽然不少网吧管理松懈对传播不良内容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其毕竟是处于网上内容传递的下游;而我国法律对网上不良内容的始作俑者ICP和传递的中游ISP、IAP却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因此有必要对网上内容传送链上的ICP、ISP、IAP、用户等的责权作更科学的规范。针对网吧等下游接入经营者、个人主页空间的提供者制订合理的法律标准。这些新的课题都有待我国的法律工作者深入研讨。
内容过滤产品“不叫座”
目前无论从经营业绩还是用户规模上看,色情网站无疑是因特网产业的先锋。与大量互联网企业入不敷出、濒临关门的困境相比,绝大多数色情网站在成立五六个月就实现了赢利,并且利润率均超过20%。而在技术上,色情网站更是不断应用新的技术,在国外现在通过上网上手机即可连接大量色情WAP站点。中文域名启用没有多长时间,人们查询中文域名的时候竟然发现www.色情.中国、www.色情.com等域名全都被注册了。国外反过滤组织Peacefire甚至发布了针对Net
Nanny、Cyber Patrol、SurfWatch、Cybersitter等知名过滤软件的破解方法。看来虽然有各种技术防范措施,但网上不良内容却并未销声匿迹,相反却显示出滋生蔓延全面突围的趋势,我们对不良内容的技术防范显然是“路漫漫而修远”。
对不良内容的技术防范措施,即网络内容过滤产品我国已有多种。但中国目前过滤产品的销售业绩不甚理想,譬如某网络内容过滤软件上市至今在北京市场每月仅能销售200套左右,在全国范围内每月也只能销售1000多套。它们为什么“叫好不叫座”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目前的过滤产品还很难达到较高的准确率。社会各方面对于过滤技术的宣传不够。调查中笔者发现许多人,包括教师和家长普遍缺乏网络安全意识。许多教师、家长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薄弱,难以对青少年上网进行指导。孩子比教师、家长的上网水平高,这也是一个全球性的现象。我国尚未出台内容标记和过滤的标准及规范,各种过滤产品要么借用国外标准,要么自己搞一套,没有统一规范,因而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笔者认为面向教育,尤其是青少年教育的过滤产品应体现出更多的针对性和简易性。目前市面上的过滤产品很多,但真正为消费者所接受的却很少。其中不可否认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过滤产品离广大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实际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譬如准确率低、操作过于复杂等。更重要的是目前过滤产品很少有针对教育开发的,譬如国内还没有青少年教育专用的搜索引擎。许多教师、家长反映市面上的过滤软件不少,但操作过于复杂。中国大多数教师、家长对电脑还不太熟悉,有的根本就不懂电脑,能否开发出一些安装简单、设置方便的“傻瓜型”过滤产品呢?
同时也应该看到技术并不是万能的。许多人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认为只要采用过滤技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譬如,在浏览器上设置内容分级过滤功能。青少年同样可以到朋友家、网吧等地方去上网,浏览他们想看的内容,甚至一些孩子还会自己破解父母事先的设定。我们有必要走出迷信技术的误区,不断革新技术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技术防范与政策法规、社会教育的有效协作。
网上教育阵地争夺激烈
目前国内对网上不良内容更多采取“堵”,而不是“疏”的办法。关掉管理不善的网吧、查封国内不良网站,这些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网络无国界,网络“无时差、零距离”的特性使得不良内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全球。中央党校庞元正教授认为,目前我国在信息化过程中面临3个挑战:
首先,西方发达国家在网络基础设施和技术方面占巨大优势。其次,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作为意识形态传播工具,与我们进行着争夺群众、争夺青年、争夺阵地的激烈斗争。第三,网络失范是目前我国信息化进程中无法避免的问题。“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的思想不去占领,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非无产阶级的思想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就会去占领。”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宣传阵地就是一个战场,争夺阵地就是在争夺群众,争夺思想政治的领导权。从本质上说,建设优秀网上资源就是在网上争夺群众、争夺思想政治的领导权。目前弘扬中华文明优秀文化传统,讴歌爱国主义精神,反映新时代主旋律的网上资源还较少,有必要建设一批高质量网站,把广大中国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的“眼球”夺过来。高质量网站除了意味着高品质的内容,也意味着高格调的形式和高水准的服务。这三点许多国内网站都做得很不够,当然也就难以吸引用户了。
另外,目前我国大学本科及以上网民人口比例急剧下降,大、中专及以下学历网民成了主力,而且自费在家上网的网民人数有大幅上升。这表明,上网已经逐步成为中国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且很多人上网不再是工作,而更多是学习和娱乐。但是中国网民的上网安全意识较为淡漠,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网络这个虚拟世界同现实世界一样,也有正邪之分。更为严重的是许多教师、家长没有担负起应尽的责任,给予青少年上网的必要指导和忠告。《今晚报》对天津市市区三所中学中学生上网的现状调查,发现绝大部分人(86.4%)没有因为上网和家长发生过矛盾。可见,家长对上网一般是不加以过多干涉的。学生上网学习的目的所占比重很少,但是他们给家长的借口往往是为了学习。64.8%的中学生认为对中学生上网应该加以适当指导,另有12.5%的人认为对中学生上网应该严格控制,只有22.7%的人认为中学生上网是大势所趋。可见,中学生自己对目前的上网情况也有忧虑。
笔者认为学校开设上网道德、法治、安全方面的教育刻不容缓,对教师和家长进行必要的培训刻不容缓,扩大上网道德、法治、安全教育的社会宣传刻不容缓。当前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德育已经成为学校和家庭教育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需要重视培养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道德价值观、道德评判力以及道德自制力,使他们在光怪陆离的网络世界里健康邀游,免于成为“迷途的羔羊”。教师和家长应注意因势利导,充分利用网上丰富的道德信息资源网络,充分利用网络这一新的德育渠道,譬如开设网上德育或者建立生动活泼的德育网站等。还要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对青少年影响的研究工作,培养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青少年教育工作者。
人与网络是一个互动系统,因特网正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和思维方式,这就要求广大教师以及从事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工作者紧跟时代步伐,学习计算机和网络知识,贴近当今青少年的日常生活,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这样才能增加对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针对性。
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是系统工程
从宏观层面来看,构建中国教育安全防范体系虽必须遵循中国国情,但也不可能闭门造车,网上大量不良内容来自国外,参与国际交流有利于我们吸收国外的丰富实践经验。
从中观层来看,中国教育安全防范体系法律规范、社会教育和技术防范三个方面互相支撑,密切相关:
法规要生效离不开社会教育和技术防范,技术防范并非万能,归根结底还要社会接受和积极参与,而社会教育的依据是法律规范,平台是技术防范。
从微观层来看,中国教育安全防范体系涉及到法律、伦理、道德、文化、计算机等诸多因素,需要由各方专家参与,共同完成,譬如在色情与性科学的认定上就应该成立专家小组,以厘清处于中间的灰色地带。构建中国教育安全防范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
目前这一系统工程建设中,出台中国网络教育内容分级标准刻不容缓。网上的信息并非黑白分明,中间还存在大片灰色地带,如目前国内就有不少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性科学网站,其实是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的色情网站。由于没有明确的标准界定,执法部门更多的只能依靠主观判断,难免带来实际操作中的许多困难。目前我国的过滤产品所采用的大多是国外分级标准,与中国国情不符,或者自行编写,随意性很大,难以推广,这也是过滤产品在我国使用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虽然目前网上内容以英语为主,但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推动网上汉语内容的分级工作,为净化全球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并为今后的国际协作搭建平台。
其次,这一系统工程的建设也离不开国际间的合作。网络教育安全防范同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制度、法律规范、文化习俗等密切相关,寻求国际协作的道路崎岖而坎坷。2000年5月八大工业国及企业领袖曾在法国召开高峰会议,商讨如何防止网络犯罪问题。政府代表大多支持积极介入网络犯罪,然而业界却强调自律,结果导致双方未能达成共识。相同的困惑也来自2000年7月《Wired
News》的一篇名为“让谁来与网络犯罪斗争”的文章,文中阐述了国际工程师任务小组(IETF: 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的工程师和学者们的观点: 立法者和警察不懂网路,而懂网路的工程师却当不成立法者和警察,网络工程师必须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4]。但无论如何,全球合作既是客观要求,也是必然趋势,目前不乏一些成功案例,如遍布14个国家的“互联网天使”组织,他们每个月协助政府把几百个利用网络非法传播色情信息的罪犯送进监狱。中国应做好准备,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网络教育的梦想是“信息随时随处信手拈来(Information on your finger,
anytime, anywhere)”。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这一美好的梦想必将成为现实,同时我们也希望到那一天应是“适用的”“信息随时随处信手拈来”。我们要把网络建设成青少年学习、成长、创新、娱乐的健康阵地,还孩子们一个更加洁净的网络空间。
(林阳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系博士生、mrlinyang@163.com
祝智庭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信息网络中心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