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4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学校(教高厅[2000]9号)。2004年,我校继续开展专科升本科高等学历远程教育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我校对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公共课统一考试的学生,颁发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管理有关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
1、法学
2、汉语言文学
3、行政管理
二、报名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高职)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手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正面同版免冠近照四张。
2、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5月22日。
3、报名地点:学院设在当地的教学站(教学站名单附后)。
4、报名考试费: 100元。
四、入学方式
1、 参加兰州大学组织的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法 学: 英语、政治、民法
汉语言文学: 英语、政治、大学语文
行政管理: 英语、大学语文、综合(政治、管理学概论)
(2)考试时间:拟定于2004年6月19日,具体时间以学院正式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在当地教学站,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免试入学
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五、录取、注册与交费
1、录 取:兰州大学按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学院在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或通过当地教学站查询),发录取通知书。
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注册交费: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教学站点办理注册、交费手续。
六、修业和毕业
1、修业期限: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选择在两至五年有效期内完成学业。
2、毕业:在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学分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公共课(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统一考试,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修完部分课程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3、学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兰州大学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由兰州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和网络学习为主,集中面授辅导为辅。
八、学费标准: 65元/学分,按学年交费。
九、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931-8912151 传 真:0931-8912151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730000
学院网址:
校外教学站
声明:以上内容均为院校提供,具体情况请咨询该网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