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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简 章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04年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实施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学校(教高厅[2000]9号)。2004年,我校继续开展专科升本科高等学历远程教育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我校对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公共课统一考试的学生,颁发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管理有关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
  1、法学
  2、汉语言文学
  3、行政管理

  二、报名条件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高职)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手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正面同版免冠近照四张。
  2、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5月22日。
  3、报名地点:学院设在当地的教学站(教学站名单附后)。
  4、报名考试费: 100元。

  四、入学方式
  1、 参加兰州大学组织的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法 学: 英语、政治、民法
  汉语言文学: 英语、政治、大学语文
  行政管理: 英语、大学语文、综合(政治、管理学概论)
  (2)考试时间:拟定于2004年6月19日,具体时间以学院正式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在当地教学站,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免试入学
  持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五、录取、注册与交费
  1、录 取:兰州大学按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学院在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或通过当地教学站查询),发录取通知书。
  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注册交费: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教学站点办理注册、交费手续。

  六、修业和毕业
  1、修业期限: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根据有关规定选择在两至五年有效期内完成学业。
  2、毕业:在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学分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公共课(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统一考试,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兰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修完部分课程者,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颁发相应证书。
  3、学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兰州大学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由兰州大学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学习方式:自主学习和网络学习为主,集中面授辅导为辅。

  八、学费标准: 65元/学分,按学年交费。

  九、联系方式: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931-8912151 传 真:0931-8912151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730000
  学院网址:

校外教学站

声明:以上内容均为院校提供,具体情况请咨询该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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