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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简 章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教高厅[2002]2号)。教育部赋予试点高校的任务之一是开展学历教育,面向社会招收学生,主要通过网络教学方式来完成学历和学位教育的教学工作;试点高校可通过国家统一考试来录取学生,也可自行组织考试录取学生;招生形式和入学标准由试点高校自行规定;实行学分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证书。

  (一)报名资格

  各专业面向社会招生,凡具备下列条件、身体健康者,不论年龄和户口所在地均可报名:
  高中起点专科: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文化程度。
  专科起点本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在校本科三年级学生可持学生证报读第二专业。

  (二)录取条件

  1、 参加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自主组织评卷,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2、 参加当年成人高考,成绩达当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免试入学。
  3、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或以本科以上学历可免试入学。


  (三)招生层次、专业、学分及学费

层 次
招生专业
总学分数
收费标准
高起专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5学分
120元/学分
电子商务
会计学
行政管理
法学
小学教育(语文、数学方向)
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5学分
电子商务
80学分
备注:专科起点本科跨专业为90学分
会计学
数学教育
行政管理
法学
汉语言文学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技术学
教育管理
英语
人力资源管理
美术学
82学分
200元/学分

  备注:1、每届具体招生专业祥见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2、以上收费均经广东省物价局批准,部分贫困地区,高起专、专升本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跨专业的界定可查询http://www.gdou.com主页的“招生与入学”栏目。


  (四)录取办法

  择优录取,录取学生名单在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站和各校外学习中心公布,由我院统一发给《录取通知书》。 考试成绩不公布,不查卷。

  (五)缴费、注册

  被录取学生于2004年2月28日持《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到当地校外学习中心报到、缴费、注册。收费标准请向各校外学习中心咨询。

  (六)毕业、结业

  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英语和计算机基础公共课程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可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华南师范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符合《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者,由华南师范大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未修满学分者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或课程进修证书。

  (七)联系方式

  1. 有关具体报考事宜,请咨询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各校外学习中心。
  2. 若有疑问,请与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部联系。
    招生电话:020-85210169 传真:020-85210991 网址:
    地址: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编:510631


声明:以上内容均为院校提供,具体情况请咨询该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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